为了体现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进一步激励我院贫困生发奋图强,努力进取,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文件精神和《河南工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在校二年级(含)以上学生,完成学籍注册;
(四)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五)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六)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年级前25%,且各科成绩无补考(含选修);
(七)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社会工作、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一学年综合测评在专业年级前25%;
(八)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被认定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九)同等条件下,评选当年度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者优先;
(十)本次申请前获得的各类奖助学金使用情况良好,无违规使用现象且有回报感恩观念及实际行动。
(十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社会工作、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十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困难学生库中进行评选,原则上兼顾到每个班级,若班级无符合要求的学生,剩余名额由学院统筹分配进行评选;
(十三)在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中评选成绩优秀的学生,学分绩点相同者,优先考虑综合素质测评排序靠前的学生。
二、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不得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院规,受到学校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二)有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
(三)使用与自己的经济条件不相称的高档消费品(如高档电脑、高端手机、高级化妆品、高价服饰等);
(四)在上一学年内有补考现象;
(五)不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集体活动和素质拓展活动, 造成较坏影响;
(六)所在宿舍一学期有 2 次以上被学校或学院抽查为较差宿舍;
(七)其他引起老师和同学较大意见的行为;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颁发标准及名额: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 6000 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不重复参评其他奖学金;
(三)根据各年级和班级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名额,固定指标以外名额按照各年级专业人数比例取整分配,剩余名额由学院统一评审。
四、本次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分绩点均以学校教学管理系统提供的成绩为准。
五、如有未解问题,请到学生工作办公室予以解答。
电话:0371-67756089
E-mail:jdxgb@haut.edu.cn
yl23455永利集团官网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18日